评审 标准

评审标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:

  • 01

    利用创意设计提高了产品质量、美感与销售

  • 02

    利用创意设计改善了城市面貌和人类生活

  • 03

    利用创意设计促进了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,增强了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

  • 04

    在传承传统文化的基础上促进了文化多样性的表达

  • 05

    有独特的创意设计成就获得了国际性的广泛认同

  • 06

    作品在以下几方面取得了卓越的品质:原创性、美感、环保、实用性、前沿科技的运用、操作简便

评审 过程

评审主要根据获提名者提交的作品实物、图像以及辅助资料进行,分为以下两个阶段:

  • 01
    01

    第一阶段:初选

    第一阶段的评审由提名机构参考以上的评审标准执行。各提名机构可根据自身条件和需要,自行决定初评的方式、时间和程序。

  • 02
    02

    第二阶段:终评

    国际评审团将会在深圳召开评审会议。作品实物以及辅助资料将会在会议现场展示供评委评审。这一阶段的评审将会产生本届新锐奖的所有奖项。

评审团 构成

按照新锐奖章程组建评审团:包括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推荐评委1名,深圳推荐评委3名,其他创意城市推荐3名。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推荐评委缺席的情况下,由深圳市再推荐一名代表。评审团主席由评审团成员推选产生,负责召集并主持评审会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