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意事项

 

a.评审材料中的文字语言必须为英文或中英文双语,非英文材料必须配上必要的英文注释。


b.所有邮寄实物必须在右上角贴有可从官方网站下载的大奖标识。


c.海报、画册、作品集、展板、DVD、U盘、易腐物品、液体类物品等一律不退还。(不建议境外参赛者寄送DVD及画册、作品集等印刷品)


d.参赛者需为所提交作品实物购买适当的保险,例如盗险、火险、破碎险和损毁险。


e.参赛者须承担实物运抵秘书处指定仓库之前产生的所有费用,包括但不限于包装、运输、快递、保险、关税、政府部门审批和许可证及有关文件、以及必须的或可能的其他任何费用。活动结束后参评者如索回实物,也需承担相关的所有费用。


f.主办方将采取一切预防措施确保作品获得妥善处理。但是不为运送过程之遗失或损坏承担责任,遗失或损坏作品将无法参加评选。


g.参评作品在秘书处或秘书处指定的场地将受到合理的看管,但在秘书处并无疏忽的情况下,秘书处无须为参评作品所受的任何损坏或遗失负责。为免产生歧义,主办方、承办方与参评者在此同意,任何表面的生锈、氧化、变色、或者其他因受湿气所引致的类似情况,一律不被当作损坏,而是参评作品的固有物特质,主办方、承办方无须为此类情况负责。


h.承办方指定物流商将会适时通知参赛者取回所提交作品,参赛者须承担作品离开仓库或其他指定场所后产生的相关费用。参赛者需在收到通知后14个自然日内完成取回手续。如参赛者未在给定期限内取回作品,则由承办方自行处理,参赛者不得提出异议或索赔。


i.参赛者提交作品之前,已仔细阅读上述条款,充分理解并表示同意,本次大赛的承办方拥有对所有获奖决定的最终裁定权。